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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无言处

于无言处总伤神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无比怨念,来不及发的回帖  

2007-11-28 02:23:02|  分类: 星之大海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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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因是有星海的会员,在其他论坛中,发现有没有注明出处及作者的从星海转载的文章,于是自发前去交涉,由于交涉时用词过激(其实我个人确实认为,该会员使用的”共犯“一词,是激发矛盾的根本原因),于是对方会员前来星海抗议。然则在偶写了近2小时的回复后突然发现,哈特曼已然给出了答复。既然管理层已经做出答复,那么我的回复就变成了废纸,没有再发的必要了。

怨念中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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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……好吧,曾经是星海的管理人员但如今是局外人的人来表达些看法,并对楼上所有人进行劝解。

我看了楼主的帖子,但由于太长,所以没十分仔细的看,所以如果有说错的地方,请楼主包涵

首先,我对贵吧主和那个叫 风清风清 的会员双方都很理解

很多年前,我也经常干这种 看到有谁的文被无良转载甚至剽窃 而感到非常愤怒,于是完全是出于个人的意愿去进行交涉,所以,虽然这个会员也许是经常在星海出现的老会员,但他在贵吧的交涉,完全出于其个人的主观意愿,事实上,星海管理人员在楼主发此帖前,对此事毫不知情。所以,假如楼主因此推论星海“盛气凌人”并以此为依据来进行交涉,那完全没有道理,因为正如只有吧主才代表贵吧的态度一样,该会员也完全不能代表星海管理层的态度,不知道这样说,楼主是否能够接受?

同样,对楼主顶楼所说的内容我也很理解,追讨版权是合理的行为,这点我想双方并无异议,而之所以会引起摩擦,在我看来,主要是因为双方对某些东西的理解完全不同。该会员认为,作为吧主,应该在有人投诉后,自己主动取证,并做出相应的处理,而楼主则认为,既然你来投诉,自然应该举证在先,吧主再核实处理,而不应该让不可能样样东西都知晓的吧主去寻找证据。其实双方的理解并无对错之分,错就错在,一方言语过激,另一方又有许多局外人并不是抱着解决事情的原则在推波助澜(呵呵,这是我对贵吧某些吧友回帖的直接印象),于是摩擦升级。

由此,我希望双方都能从对方的角度考虑下问题,本着互容互谅的心态去解决问题,而不是现在这样,非要讨论出个谁对谁错,事实上,这个世界很多事,并无对错之分,也不是简单的只需要用 好与坏,对与错来评判的。

其次,我想对楼主对星海的某些认知进行下说明

星海的转载制度固然严格的让外人看起来有点“顽冥不化”,这是因为星海一直以来遵循发展原创的态度,对于一个原创作者来说,他在付出劳动之后,需要得到他人的尊重,而星海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,才在网络横行无良转载的今天,仍然坚持着刻薄到让别人看起来荒谬的转载制度。事实上,星海管理层出面交涉过的此类事件很多,星海从不认为自己的制度就是法律,只是认为这个制度是符合普遍的道德水准的。星海一直都很感谢那些能够理解并支持星海的地方,并且很乐意与他们进行交流合作,包括贵吧。在我并不是很仔细的看过全部回帖之后,我非常赞同贵吧吧主的处事风格,我看到的是一个不愠不火,谦逊有节的管理人员,这很值得我们很多人学习,包括我自己在内,当然,不太客气的说一句实话,也包括楼主。

最后我想说几点我个人的意见,不光给楼主,也给星海现任的管理人员

1、楼主并不代表贵吧,所以星海可以把楼主当成是前来星海提意见建议的普通会员,对于其文中提到的现象进行最后的解释与答复。

2、风清风清 同样不能代表星海管理层的意见,所以,星海也不能约束其在贵吧的言论,这点请楼主及贵吧谅解。

3、不要把原先完全是个人的行为,升级为2个论坛之间的关系,事实上,无论是贵吧吧主,还是星海管理层,都没有针对对方发表过什么言论,而事实上,推波助澜恶化事态的人,远远是贵吧的吧友更多一点。当然,星海历来反对在争论时使用马甲这种方式。

4、对于贵吧的众多吧友,我想星海的责任是阐述说明自己的转载制度和原则,如果能够接受,星海表示感谢,如果不能接受,那星海也无意干涉他人的观点。请大家保留各自意见为上,从解决问题这个角度出发,克制自己的情绪及言论,对保持双方论坛的良好环境来说,都会起到不错的效果,不知楼主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呢?

最后重申一下,我并非星海现任管理人员,所以我的话只是人意见,如果有什么因为我并不了解事情过程所以说错的地方,就先在这里致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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